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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美国人权团体“自由之家”报告事答记者问
2007/05/11


  问:据报道,美国人权团体“自由之家”不久前发表“2007年度世界各国新闻自由度调查报告”,指责中国的新闻自由状况,称中国为“不自由国家”。你对此有何评论?

  答:上述论调十分荒唐,不值一驳。

  中国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,中国媒体依法享有充分的报道自由。同时,与任何法治国家一样,中国媒体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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